病人自主權益法
病人自主權益法本意與條件 | |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 |
預立醫療決定書 |
病人自主權益法
預立醫療決定書
◎ | 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後,才能完成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AD),並上傳註記在健保卡中。而未來,在簽署人遇到五種臨床條件時,通過2位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之醫師確診,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二次照會確認,並在簽屬人亦或是醫療委任代理人同意下,得以啟動預立醫療程序。 |
◎ | 執行AD程序,可選擇拒絕醫療的項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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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簽署AD後隨時還是可以更改,且簽署AD後,無論甚麼原因送到醫院醫師還是會救治,必須等到符合病主法的五種特定情況,才會進入後續程序。 |
◎ | 相關資訊: 病人自主研究中心 www.parc.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