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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卡申請與換發

◎ | 重大傷病範圍係由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目前包括30大類。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皆屬於重大傷病範圍。 |
◎ | 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確定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時, 可檢具下列文件郵寄或親自送件,向健保分區業務組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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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重大傷病證明於有效期限內就醫,其免自行負擔費用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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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傷病證明遺失或損壞時如何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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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洽詢: 全國各轄區健保分區業務組 如台北業務組 (02)2348-6771~4 台北市公園路15號之1號1樓 |